教育部拟同意21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本科高校

新闻资讯 3年前 阅读:20166 评论:0

  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11月11日,教育部发布公示,拟同意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等21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学校,公示时间为11月11日至25日。

  公告名单显示,21所高校位于不同省份,其中5所位于重庆,4所位于广东,3所位于江西。从办学性质看,有4所院校为公办性质(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嘉兴学院南湖学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其余为民办。

  据悉,上述21所学校转设前均为“独立学院”。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高校扩招背景下,一批由公办高校创办的二级学院兴起,2003年教育部将这种办学形式命名为“独立学院”。上述院校即为在该背景下成立。

  自2006年起,教育部提出“独立学院视需要和条件按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程序可以逐步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教育部颁布“26号令”,为独立学院转设提供多种路径。自此,转设已成为独立学院重要的发展路径之一。

  今年1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等三所独立学院转设为公办本科高校;2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等六所院校获批转设为民办本科高校;3月,教育部拟同意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和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5月末,重庆市公示了6所拟转设为普通本科学校的独立学院名单,包括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等;7月,教育部同意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天河学院等三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2020年以来,各地申请转设、进入公示或已获批的独立学院累计已有40余所。

  https://edu.sina.com.cn/gaokao/2020-11-13/doc-iiznctke11764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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