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周岁,该如何执行

新闻资讯 3年前 阅读:22341 评论:0

  近日,一段公共视频引发网络热议:

  江苏苏州某幼儿园两名小男孩打闹

  其中一名男孩的家长到学校后

  直接一记耳光把对方男孩打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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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通报:打人家长被处行拘13日

  1月15日,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21年1月13日11时35分许,吴江区公安局汾湖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其孩子陈某在幼儿园被其他家长打了。经调查,汾湖某幼儿园两名学生在上学期间发生打闹,老师联系双方家长至幼儿园,在处理过程中,其中一方家长孙某突然以掌击的方式拍打陈某致其倒地。

  经法医鉴定,陈某构成轻微伤。目前,孙某因殴打他人被吴江区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

  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以更有针对性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也对刑事责任年龄下调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侵害未成年人的重大犯罪,

  该判重刑的决不姑息

  重新界定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这是本次发布的《意见》最受公众关注的一点。

  《意见》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受案范围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明确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 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的刑事案件,应当由少年法庭审理。

  “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二周岁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强奸、猥亵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杀害、伤害、绑架、拐卖、虐待、遗弃等严重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等五类刑事案件由少年法庭审理。

  同样广受关注的是,《意见》明确,“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事宜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以及适宜由少年法庭审理的离婚案件”等民事案件可由少年法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姜启波表示,《意见》将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关系密切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围,以保证案件数量和审判工作的平衡,更有针对性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姜启波说,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帮助未成年罪犯悔过自新、重返社会。《意见》坚持双向保护,既要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包容宽容但决不纵容”,又要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

  针对近年来杀害、性侵、虐待未成年人,校园欺凌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姜启波表示,“人民法院坚决依法打击,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性质恶劣的重大犯罪,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决不姑息”。

  统计显示,2016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4035件,惩处罪犯24386人。

  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十二周岁,

  该如何执行

  一段时期以来,未满十四周岁低龄未成年人实施的杀人、伤害、强奸等恶性犯罪时有发生,引发全社会的高度关切。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更是将舆论关注推向顶峰。

  经反复研究、审慎论证,立法机关在刑法中增加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下一步,这一刑法规定如何执行?“这是对我国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所作的重要局部调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表示, 人民法院将采取有效措施,从办好案件和做好延伸两个方面,准确执行好修改后的刑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

  “该追究的依法追究,不能姑息轻纵。”周加海表示,也要切实贯彻好限缩、审慎的立法精神,防止不当适用, “必要时,要通过出台司法解释或者指导性案例等方式,明确‘特别残忍手段’‘情节恶劣’等的认定标准,以及有关案件刑罚适用的具体尺度,确保法律准确、统一实施。”

  “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少年’的出现。这方面要做的工作更多、更难,同时也更有价值和意义。”周加海说,犯了罪的孩子仍然是孩子。对未成年犯罪人,特别是低龄的未成年犯罪人,不能一判了之、一关了之,而是要认真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让他们重回人生正轨,防止他们再次危害社会。

  深化改革,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水平

  电影《法官妈妈》以及其原型法官尚秀云,让人们记住了像她一样热心奉献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具有丰富专业审判经验的少年法官先进典型。

  《意见》提出一项新要求:为少年法庭配备专门的员额法官。“要选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官负责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采取措施保持未成年人审判队伍的稳定性。”姜启波说。

  但挑战远不止于此。校园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格权纠纷,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等,都是发生在公众身边、关注度颇高的话题。当下,如何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是当务之急。

  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未成年人审判专门机构发展面临许多困难,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要求,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负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坚持未成年人审判的专业化发展方向。”这是《意见》明确提出的。这不仅包括加强专业队伍建设,还有审判机制和组织建设等。

  姜启波表示:“《意见》在探索加强未成年人审判机构新路径。”从审判实践来看,未成年人案件多数在基层法院,因此,《意见》提出,探索通过对部分城区人民法庭改造或加挂牌子的方式设立少年法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评价和考核也是改革的风向标。《意见》提出,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进行专门统计。姜启波说,目前的司法统计指标中,部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数据,没有从成人案件的数据中分离出来进行专门统计,“今后要建立符合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特点的司法统计指标体系,掌握分析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少年司法政策”。

  本报北京1月20日电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2021年01月21日第3版 版名:要闻原标题:《从源头上减少“问题少年”更有价值》

  图片:包图网

  本期编辑:刘钰

  网友纷纷对打人家长的行为表示愤怒

  “这样打,小孩很容易有心理阴影”

  “这家长有暴力倾向”

  “大人可以教育小孩,怎么能出手打人”

  孩子被打了,叫他“打回去”吗?

  如果是以前,按我这暴脾气,我一定要叫我孩子打回去!

  可是,有一次我和孩子的一番对话,让我醍醐灌顶。

  记得孩子刚上幼儿园那会,我就告诫孩子,如果有人打你,你可以打回去。

  但是孩子想也没想就反问我: 如果我也打人,不是变成跟他一样的孩子了吗?

  我愣住了,我问他:那你怎么办?

  孩子说: 我会大声喊,打人是不对的,这样就能吓住他。

  我就问孩子:他还打你,你怎么办?

  孩子笑着说: 那我就赶紧跑到老师旁边去,这样他就不敢过来打我了。

  那一刻,老父亲的内心满是感动与欢喜,我的孩子比我想象中的坚强,也更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很多时候,我们都简单粗暴地告诉孩子:“别人打你了,你不要怂,你就打回去,一切都有爸妈给你撑腰。”

  但我们有没有想过,如果一味地叫孩子打回去,会不会导致孩子从一个懦弱性格变成一个攻击型性格,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呢?

  孩子之间发生冲突

  家长该如何处理

  有句话叫“小孩打架不记仇”,也许恰恰是因为他们不像成人那样较真。对孩子们来说,没有“吃亏与不吃亏”的概念,所谓“吃亏与不吃亏”都是家长的想法。

  所以孩子刚刚打过闹过,眼泪一干,又在一起亲密无间地玩耍。只要能保证孩子的安全,没有必要把孩子之间的问题看得过于严重。如果一点磕碰都不容许发生,那就只能牺牲孩子的活动空间和探索机会,这对孩子的成长来说,绝对是弊大于利的。

  孩子发生争执是避免不了的,家长该怎么处理呢?各位家长一定要牢记以下5条:

  (1)判断这是孩子间的“正常冲突”还是受欺负

  孩子的打闹很多是游戏的成分,他们会偶尔拉拉同伴的小辫子、拍拍他们的肩膀,但由于他们还不会控制这些动作的度,有时会造成一些伤害事件。平常家长可以提醒孩子,玩闹的时候不要动作过度,不要打到对方身体比较脆弱的部位,如眼睛等。但是如果孩子的玩闹没有造成安全事故,家长没有必要把孩子之间的打斗看得过于严重。

  (2)不要直接插手去警告对方或实施惩罚

  孩子之间发生争执,他们自己处理问题的过程,也是锻炼他们处理人际关系的过程。家长听到的可能是自己孩子的一面之词,对事情的来龙去脉不是太了解,如果直接插手,反而会让事情变得更麻烦、更复杂。

  (3)引导孩子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当孩子不知道如何处理与小伙伴之间的矛盾,向家长寻求帮助时,家长应引导孩子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且确定最终的解决方法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如果事情较严重,应与老师和对方家长共同商量解决之策。

  如果责任在自己,应主动向对方道歉。

  如果责任在对方,应明确告诉孩子这是一种错误行为,以防止孩子模仿,并鼓励孩子心胸要开阔一些,不要斤斤计较。

  如果是原则性问题,要教育孩子学会用 适当的方法争取自己的权益。

  (4)巧与对方父母沟通,鼓励孩子正常交往

  双方父母最好能诚恳地交谈,彼此谅解,友好地解决问题。孩子是最敏锐的观察者,父母的一言一行,孩子都看在眼里,并且在他们幼小的心里留下父母深刻的印象。友好地解决问题能使孩子受到感染,化干戈为玉帛,在成长过程中,不做“小霸王”。

  父母不要因为孩子间常发生争吵和纠纷,就限制孩子与同伴交往,要创造条件,鼓励孩子与人交往,让孩子在冲突和纠纷中获得体验,增长与人交往的经验。

  (5)不提倡家长插手,但不等于家长就应该坐视不管

  有些情况下,如孩子面临危险,或是和同学之间的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时,是需要家长了解、参与,并帮助孩子协调解决的。如果需要介入,也要记住放宽心态,抱着协助的态度,而不是主动地替代帮办。在孩子向你求助时,要问孩子:“你希望我为你做什么?”听取孩子的请求后,家长应该提供机会,让孩子体验一些积极的解决方案,例如“不打不成交”、“握手言和”等。

  虽然中教君不提倡家长插手,但不等于家长就应该坐视不管。家长要对孩子表达信任和提供支持,可以对孩子说“我相信你能想办法处理好这件事”,鼓励他们自己解决问题。

  孩子和小伙伴产生矛盾并不是坏事

  家长要教会孩子正确处理矛盾的方法

  让化解矛盾的过程变为

  促进孩子成长的过程!

  内容来源 | 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吴江公安、首都教育、小十点等

  责任编辑 | 高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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