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提醒家长:警惕校外培训机构炮制噱头高额收费

新闻资讯 3年前 阅读:19594 评论:0

  新京报讯(记者 吴苹苹)6月30日,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发布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温馨提示称,建议各位家长把课外时间交还给孩子,不盲目参加社会培训,如果需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学习,要警惕虚假宣传诱导缴费、巧立名目违规收费、炮制噱头高额收费等行为,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济南市教育局提醒,家长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可登录区县政府网站查阅已经公示的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根据培训需求选择列入白名单的培训机构,建议不要选择未列入白名单和已经公示为黑名单的培训机构。

  此外,为避免选择非法培训机构造成权益受损,家长要查看所选培训机构的资质条件及有关信息,包括:当地教育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件,确认其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件信息是否一致且在有效期内;任课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人证相符),外籍教师要查看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信息应在显著位置公示等。

  在缴纳培训费用方面,济南市教育局指出,家长应警惕虚假宣传诱导缴费。如部分培训机构为招揽生源,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售卖课程、以不当用语误导学生报名,甚至虚构从未成交的课程原价,然后以划线价、折扣价进行虚假宣传,吸引家长缴纳培训费用。同时,部分培训机构利用家长和孩子考前的急切心理,假借命题研究中心、命题专家甚至命题人的噱头,组织所谓的“保密培训”“内部培训”等,收取高额费用,家长应警惕类似炮制噱头高额收费的行为。

  “请广大消费者一定谨记‘提前缴费有风险,退费大多遇冷脸,考虑缴费别图快,退费多数不愉快’。”济南市教育局再次提醒,家长应采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培训机构签订正规合同,缴费时一定要即时索取与机构名称相一致的税务发票。在缴纳费用前,家长要详细了解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的所有收费项目,对超出公示范围、一次性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收费,需仔细辨别,谨慎操作。

  新京报记者 吴苹苹 校对 柳宝庆

  https://www.sohu.com/a/474884976_114988?scm=1002.280027.3db.PC_CHANNEL_FEED&spm=smpc.ch25.fd-news.23.1625107830778nlUIBSB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本站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网友评论

相关推荐

文章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