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热引热议 代表、委员支招高校应届生就业难

新闻资讯 2年前 阅读:14456 评论:0

  2022届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1076万人,首次突破千万大关。与此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复杂严峻。

  考公、考研,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择业观正在慢慢发生变化。如何才能帮助高校毕业生顺利找到心仪工作?今年北京“两会”期间,部分代表、委员聚焦此话题展开讨论。

  毕业生考公热和经济发展形势有关

  从200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首次超百万,到2022年应届毕业生超千万,20余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人数成倍增长。“宇宙的尽头是考公”,2022年的国考报名人数首次突破200万人,相关话题在网络引起热议。

  据统计,自2010年达到135.55万人,国考报名人数已经连续13年超过百万。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报名者是高校应届毕业生。

  对于目前的大学生“考公热”,北京市人大代表、清华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授韩敏芳认为,从历史角度来说,从事公务员职业不失为一种合理的选择。对于学生本人来讲,谋求稳定是可以理解的,政府、国企的工作相对可靠稳定。

  “公务员考试吸引一部分更优秀的毕业生进入,有利于国家体制的建设和优化。”韩敏芳认为大学生在毕业去向中选择“考公”是可以鼓励的。

  在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院长尚珂看来,大家的就业观念在不断变化,“慢就业”的人少了,“很多学生都在积极就业,也更偏向未来生活比较安定的职业。这是跟整个经济发展形势有关系的。”

  人才供需存结构性矛盾 就业观念待改变

  2021年12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王辉在教育部发布会上分析称,经济发展压力增大、毕业生规模持续增加、疫情对就业的影响仍在持续,“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同时他强调,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尚未得到根本缓解,存在“就业难”与“招人难”并存的现象,不同专业、行业和地区间用人需求差异较大。

  在就业观念上,不少高学历人才更倾向于毕业后留在高校、科研单位。对此,韩敏芳表示,“其实我们早就意识到,中国培养的博士生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了正常的用人需求,像大学、科研院所等都饱和了。所以我们这两年在引导博士生到其他类型单位就业,而不是非要寻求教职。”

  在尚珂看来,学生在就业时要开拓思路,找到更多“外延领域”解决就业,“比如法律专业。很多人之前提到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就会想到以后要在法院、检察院、律所工作,但事实上现在很多企业也有法务人员的需求,甚至行政岗位也会偏向有法律背景的求职者。”尚珂告诉记者,学生传统的就业观念要更新,这样才能在更广泛的领域找到满意的工作。

  韩敏芳建议,大学生无论是做研究还是求职,不要问“我是谁”,要多问“我喜欢什么”,为喜欢的事情付出更多的努力, “要‘专’就要投入精力,‘才能’不是说你聪明你就有,要找到自己的兴趣点,然后在行业里非常努力,才会具备‘才能’。”

  缓解就业焦虑,学生要提早规划、提升技能

  面对越来越多的应届毕业生人数和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就业环境,部分毕业生深陷就业难的焦虑之中。在尚珂看来,缓解就业焦虑最主要的是提早做好规划。

  “我们学院有一个学生,上到大二的时候就说自己以后不想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尚珂说道,这名学生从大三开始针对自己感兴趣的视频剪辑参与了不少培训和实习,顺利地在毕业时找到了心仪的工作。

  在尚珂看来,择业问题不能等到毕业时再关注,一定要早做规划,“未来是升学还是就业,都要早做准备。”尚珂表示,很多单位在招聘应届生时不仅仅看学历,还要看应聘者是否具备与工作相关的能力,“所以学生在校期间,就要发现自己的短板,补短板的同时也要不断拓展自己的技能。”

  尚珂以该校辅修专业设置为例,“比如外语学院的学生可以辅修法律,法律专业的学生可以辅修物流,这样在就业的时候,就会发现就业面拓宽了。”

  “扶上马,送一程。”尚珂建议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就业指导,“学校要更广泛地收集信息,给予学生更多专业的就业指导。”

  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院长、高瓴人工智能学院执行院长文继荣也建议划拨专项经费,支持各高校充实就业辅导队伍,帮助应届生对个人能力进行评估,对个人社会价值有更加明确的认识。“在应届生入职后1-3年进行跟踪辅导,持续指导帮助。”

  委员建议设置“应届生就业保障”条款

  “不少企业要求应届毕业生长期实习后才考虑留用,实习期从6个月到一年。”文继荣注意到了毕业生初入职场的自我权益保护问题,在提案中细数裁员先裁应届生、通过“软暴力”逼迫应届生“主动辞职”等现象。

  文继荣表示,这属于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对应届生施加的“不平等条约”,损害了高校应届生就业的正当权益。”

  在文继荣看来,高校应届生刚刚踏入社会,从事相关工作技能尚不熟练、社会经验尚不充足、缺乏对个人社会价值的有效评估,在劳资双方博弈中处于劣势地位。

  “建议通过地方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等方式,制定和完善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细化劳资双方权利义务,适当设置‘应届生就业保障’条款,对新业态中的新型劳动关系进行界定和规范,对企业招聘及员工管理进行原则性规定,限制长期实习、杜绝‘加班排名’、‘众包’等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文继荣说道。

  同时,文继荣还建议加强对企业聘用应届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及时响应应届生投诉,对相关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督促涉事企业整改。此外,可探索建立劳动纠纷“绿色通道”,凝聚产业园区党组织、法律援助机构、检察院、法院多方力量,对新员工劳动纠纷进行高效化解和裁定。

  新京报记者 杨菲菲 冯琪 刘洋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刘军

  https://edu.sina.com.cn/official/2022-01-11/doc-ikyamrmz44544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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