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期一直未复课申请退费时称被多扣五千,家长起诉早教机构

新闻资讯 4年前 阅读:22868 评论:0

  近日,家住北京顺义区的喻女士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www.thepaper.cn/consumersComplaint.jsp)反映称,去年6月给孩子购买了120节金宝贝早教课程,后受疫情影响一直未复课,如今仅使上了46节课。她在申请退费时,被告知需扣除一半款项及各项服务费,最终退还10999.2元,要比她预期的退款少5000多元。

  6月21日,金宝贝顺义区华联店店长回应澎湃新闻称,已经向喻女士提供了两种方案,可以按协议处理退费,其他信息不方便回应。

  至今双方未达成一致。喻女士称,另一方案计算后也仅退还1万元。

  对此,有律师认为,因疫情原因导致的停课和退费均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不可归责于双方,在这种情况下,喻女士可以主张机构按照实际未使用课程来退费。

  喻女士说,她已在顺义区法院对金宝贝(顺义华联店)提起诉讼,目前进入庭前调解阶段。

  销售协议中的退款条款,被用户指“霸王条款”。 受访者 供图

  早教机构报名容易退费难

  喻女士说,2019年6月,她在逛商场时,经金宝贝早教中心销售推荐,参加了一场早教教育讲座。听完讲座后,喻女士当场为两岁的女儿购买了金宝贝早教培训班课程。一周两个课时,包括育乐课、环球课、音乐课、美术课等120节早教课程,总课时费共计25000元。

  在参加了46节课程后,今年1月19日,金宝贝早教机构开始进入春节假期,后又受到疫情影响,至今没复课。而喻女士的女儿今年9月将要上幼儿园,剩下的74节课,她计划申请退款,希望能退回剩余的课时费。

  4月19日,喻女士联系销售代表沟通退款时被告知,因使用的课程已超过三分之一(40节课),按照协议只能退回二分之一的课时费,同时还需要扣除注册费360元、礼包费300元,以及1%的刷卡费和7%的服务费,最终退还10999.2元。

  但按喻女士的计算,每节课程约为215元,剩余74节课应该还有15910元,如今因疫情申请退费却要损失5000多元,她觉得不合理。双方未能协商一致。

  5月7日,喻女士再次找到销售代表协商退款,对方表示需要等复课后才能办理退款,但没有给出具体复课时间。按照销售协议上的条款,合同有效期执行超过一半时不予退款。

  “我们签的时间是从2019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5日,他们一直拖着不办理,现在已经过了退款时间。”喻女士说,她多次询问何时能办理退款,对方并未给出准确答复,并推荐喻女士转报另一套针对3-6岁孩童的课程。

  6月9日,喻女士致电金宝贝顺义区华联店店长,该店长称,如果不按照销售协议规定的二分之一课时费办理退款,也可以按照课时费来计款,但每节课应按300元的原价计算,已上的46节课共计13800元,再加上每节课单独收取的工作人员排课费、服务费等款项,计算后一共退还1万元。

  喻女士称,她在购买课程时,销售人员只告知了购买120节课优惠后的总价格,没有说明一节课的原价。

  据喻女士提供的课程销售协议,其中对退款规定:已上过全期三分之一以内课程者,可退还已付费用的一半;已上过全期三分之一以上以及一半内课程者,可退还已付费用的三分之一;已上过全期一半以上课程者,恕不退还任何费用。

  对此,喻女士认为,上述两种退费方式都不公平,“我们在签协议时候没有仔细看过退费条款,现在看就是‘霸王条款’,完全是只对机构一方面有利。”

  律师:遇不可抗力,可主张按实际未使用课程退费

  据金宝贝早教中心官网介绍,金宝贝是全球婴幼儿早教中心品牌,在北京地区有30多家分店,主要为0-5岁的儿童提供音乐、艺术等课程,是国内知名的婴幼儿早教机构。

  6月21日,澎湃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金宝贝顺义区华联店店长,她表示两种方案均已告知喻女士,可以按照协议处理退款,其他信息不方便回应。

  喻女士已在顺义区法院对金宝贝(顺义华联店)提起诉讼,目前进入庭前调解阶段,但双方尚未达成一致。

  针对喻女士的情况,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加辉认为,疫情原因导致课程无法继续、申请退款,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不可归责于双方。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主张早教机构按照实际未使用的课程来退款,或扣除其他合理费用,而不用依照此前约定的协议执行,“但具体退费数额还要看法院如何裁定”。

  对于超过销售协议中退款时间的问题,李加辉表示,从法律层面来看,疫情期间早教机构因停工无法处理当事人提出的退款请求属于正常情况,但机构应在复工后按照消费者首次提出退费的时间来进行退费处理,即喻女士没有超过协议约定的退费时间,可以获得退款。

  关于喻女士提出的“霸王条款”,李加辉并不认可,他解释称,销售协议虽然是机构提供的固定模板,但双方在签订销售协议时均代表了双方的真实意愿,“如果消费者在签订时对协议有不同的要求,可以在签订前提出修改,如果认可协议内容并签字,一般不能认定为‘霸王条款’。”因此,李加辉也建议消费者在签订销售协议时认真阅读,避免后续的争论。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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